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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构建中的关键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18-07-30   编辑:xqhz   点击:

原创: 张瑶祥 何杨勇 中国高教研究 7月30日

  摘要: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要从企业的现实需求和条件出发, 校企合作既是前提条件也是必备条件。我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在借鉴德国双元制的同时,要注意德国双元制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形成协商性人才市场的现实困境,把现代学徒制与我国特殊的文化政治和经济制度相结合。现代学徒制需要合理划分层级,如果把学徒制分层和学校教育的序列简单对应,则混淆了学徒的培养形式和复杂等级,违背了“职业平等”的理念,这是不恰当的。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分层

关于什么是现代学徒制,为什么要发展现代学徒制,怎样发展现代学徒制,国内已经有很多研究。现代学徒制是否要以校企合作为基础?德国的双元制是否可以作为我们借鉴的范本?现代学徒制怎样分层?这三个问题还有不一样的观点。本研究针对这些观点,提出一些看法。

一、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现代学徒制的必备条件

  赵志群和陈俊兰认为,“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的学徒训练和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一种企业与学校合作的职业教育制度。”徐国庆质疑:“现代学徒制是否一定要以校企合作为前提?有些职业院校绕过企业,直接把行业大师引入职业院校的工作室,以基于师徒关系的训练模式来培养学生,也完全达到了学徒制培养模式的效果,但这种培养模式能否称为现代学徒制?”并且认为“校企合作只是现代学徒制构建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但不是必备条件。”笔者认为,校企合作是现代学徒制的前提条件还是必要条件,取决于对于“校企合作”的理解。

  其一,如果把校企合作理解成为某一职业院校与某一具体企事业单位的具体合作,学习者既是学校的学生,又是企业的员工。那么职业院校绕开企业,引入行业大师的学徒制,校企合作既非前提条件,更非必备条件。因为这样的学徒制中,根本没有具体企业参与合作。但如果把校企合作理解成为学校通过与人才需求方(企业)合作,了解人才需求方的需求,利用人才需求方的资源,培养人才需求方所需要的人才。那么,即使职业院校绕过企业引进行业大师,进行学徒训练,校企合作不仅依然是前提条件,而且还是必要条件。因为职业院校的行业大师的学徒制模式的教育内容和目标必然要以人才需求方的技能需求为基础。如果离开了技能需求,即使请到了技能大师来进行教学,学生毕业即失业,虽然满足了师傅带徒弟的形式,也很难说是成功的现代学徒制。

  其二,行业大师一般从生产一线成长起来,有丰富的实践经历,他们是企业技能需求的代言者、指导者和培训者,他们不一定是某个企业的员工,但他们更有资格成为企业方面的代表。职业院校把行业大师引进学校本身就是一种“校企合作”行为。根据校企合作的第二种理解,现代学徒制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满足企业技能需求为目标,以稳固的师徒关系为纽带,系统进行技术实践能力学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既是现代学徒制的前提条件,也是必备条件。

二、合理借鉴德国双元制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引入德国的双元制,至今不仅少有成功案例,而且还出现了越来越困难的趋势。主要问题就在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难以在人才培养层面建立起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但是德国双元制仍然备受推崇,在将其作为范本前,我们更应冷静思考,正视其面临的诸多挑战及其遭遇困境的缘由。

(一)德国双元制面临的挑战

  德国双元制存在着一些挑战和不足。

  1. 双元制培训岗位的不足,越来越多的学生被排斥在双元制培训之外。“自1992年到2012年,德国双元制新的学徒合同数量始终在低谷徘徊,无法参加学徒培训的年轻人数量不断增长。1992年,双元制学徒的总数是1666209人,最高的是2000年,有1702017人,2001年随后又下降到1684688人,2012年下降到最低点1429977人。双元制的新生数量从2011年的523577人直降到2015年的480674人。”对于完成双元制培训的学徒来说,自然有很好的就业前景,但是仍然有很大部分的年轻人被排斥在这个体系之外的。“大概有25万左右的年轻人被迫进入所谓的过渡体系。……事实上,每年大概有15万青年,离开教育体系的时候,没有专业资格,……更精确地说,在高度重视教育的德国,没有受过职业培训,失业的风险很大,大约是有职业资格的3倍。”

  2. 大量高校入学资格证书持有者进入了双元制培训体系,对中学学业不佳者极不公平。学业成绩不佳的离校者即使进入双元制学徒学习,他们所得的工资很低,而且还时常面临失业的危险。通常他们的职业是低技术含量的农业和家政服务。

  3. 对年龄较大的成人不公平,不利于人才流动。资料显示,在双元制中,年龄超过23岁的学徒只占学徒总数的9.7%,年龄超过40岁的学徒,只占0.2%。年龄大的成人几乎不参加双元制和职业学校培训,他们只能参加一些短期的培训课程,这些课程大多在企业内部,以原来的所学专业为基础。但这些课程不被纳入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此外,德国双元制学徒还面临着工会力量削弱,学徒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学徒培训被大企业主控制等问题。我们并不是说,我们不可以借鉴德国双元制,但也有必要对其不足有清醒认识,而不是简单地将之奉为“范本”。

(二)形成协调性劳动力市场的困境

  有学者认为,德国双元制的成功有赖于德国协调性劳动力市场,认为建立协调性劳动力市场是我国现代学徒制构建的制度前提,也是德国双元制学徒制成功的重要基础。问题在于:协调性劳动力市场建立也会面临一些困境:

  1. 利益主体的缺失。德国双元制是建立在企业代表、行业协会、工人工会和教师代表共同协商的制度之上的。“总体而言,德国双元制是企业协会和工会相互制约,根据规定设置课程、颁发证书和分配资金。”然而就我国目前的现实状况而言,工会力量相对薄弱,双元制学徒制极容易导致员工和学生的利益遭受侵害,行业协会影响力也普遍不足。

  2. 控制和协调会导致垄断。亚当·斯密曾经对欧洲行会控制的学徒制进行过抨击。他认为,行会协会故意限制学徒数量,主要可以为自己带来学徒供不应求的超额利润。斯密还指出,为了让学徒获得户籍,避免被控制和剥削,“英国关于新来成员取得户籍的各种法令与措施,有的要求交10 英镑的房租,有的要求购买30英镑的世袭不动产,有的要求教区全体成员同意,有的要求雇佣期限满一年,有的要求颁发证书,等等。这些法令和措施的初衷是为了便利学徒获得户籍,但最终往往沦为教区原居民迫害外来劳动力的手段,使劳动力无法自由流动。

  3. 控制和协调者能有足够的“理性”?在一些学者看来,对复杂的、大型的社会活动控制和设计不可取,因为作为控制者和设计者的理性都是不完全的。“当一个系统变得复杂和开放时,制定计划并建立秩序的领导者在认识上的局限性容易成为一个瓶颈。……计划有序化还要求被协调者理解信号并愿意服从这些信号。如果被协调的共同体是复杂的、大型的,那么这种信号就常常会被扭曲和漏失。……在环境发生变化、需要新的办法时,层级式人为秩序的局限性会变得极其突出。”哈耶克认为,公正公平的法制体系是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本研究并非对所有控制和协调予以否定,而是指通过制定公平公正的法律制度,运用合适的经济调节杠杆,激发企业对高质量学徒制的需求,这才是根本。

三、学徒分层与学校培养序列并不一致

  现代学徒制作为一套完整的体系,需要对学徒进行分层。有的学者认为,在我国也可以把学徒分层和学校教育分级对应起来。认为民间学徒的功能是“训练传统的手工技艺,使学徒获得简单的操作技能”;“获得较为复杂的技术训练,也需要中等职业学校参与”;“实现技术创新的学徒培养则是更高层次的学徒制,其目标是使技术技能人才获得创新能力。这个层次的学徒制一般需要与专科高职和技术应用型本科相结合。”把学徒分层与参与学校的层次相联系或许是不得已的选择,但有3个问题值得思考。

(一)学徒培养分层的问题

  其一,把学徒的形式和学徒培养的层次混为一谈。“民间学徒”属于没有学校参与的学徒形式,本身就可以有从简单到复杂的不同培养层次,甚至也可以实现技术技能的根本性创新。当前很多艺术大师、陶艺大师和根雕大师,来自于“民间学徒”,仅从他们的技术技能修养和学校参与培养的学徒相比毫不逊色。其二,不同专业领域的学徒,能否根据从简单到复杂的程序去统一。如对于手工造纸、书法艺术和手工制作,能够继承复杂的传统技艺,已经非常不容易了。对于网页制作、市场营销等新专业,较高级别的学徒需要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所以在同一职业的学徒序列中,“创新”可能要高于“模仿”。但是将之套用到不同职业的对比中,得出网页制作的“创新”一定要高于手工造纸的“模仿”,则是不恰当的。其三,学徒学习只是个人职业生涯的初级阶段,对于绝大多数行业的学徒而言,能够熟练掌握该行业的初步知识和技能,为后续的发展奠定一定的基础,已经是非常不错了。学徒要进一步获得精湛的技艺,甚至实现技术技能上的创新,需要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长时间的摸索。对于大部分行业而言,学徒层级的划分主要针对的是对于熟练掌握该行业初步知识和技能阶段的层次划分。

(二)学校培养序列问题

  如果现代学徒制的学校培养序列划分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高职教育和技术应用型本科3个层次,这也是有问题的。

  1. 职业教育是一种类型,和普通教育分层并不能完全对应的。学徒层次的高低可以在职业领域内部划分,与学校关联不大。根据德国的学徒序列,无论是多高级别的大学毕业,无论专业的相关程度有多高,无论是否参加了所谓的学徒制学习,但如果没有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就无法从事该行业的工作。现实中许多技术创新的能工巧匠,甚至诺贝尔奖得主,都并不一定是高学历的。

  2. 我国现阶段关于技术应用型大学高于专科高职教育,专科高职教育高于中等职业教育的逻辑是值得反思的。从职业教育和学徒培养的角度而言,我们需要探寻的是最合适的职业教育。有的职业技能技术的获得,需要尽早培养的,如运动员、舞蹈艺术之类,因此由中等职业教育开始承担未尝不可;有的职业技术技能获得,需要有广泛的知识技能为基础,由专科高职教育开始也是可行的。但这并不代表专科高职的学徒一定要高于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徒。如果一定要把学徒制按照学校教育层次进行划分,最后导致的结果可能是大家都不愿意参加中等职业教育的学徒培养,而是动用多种手段去获得应用技术型本科教育的学徒培养,因为这是学徒培养的最高级。

(三)职业之间的不平等问题

  按照学校层级划分现代学徒制的层次,还包含了职业间和企业制度的不平等,加深了职业教育中职业之间的不平等。现代学徒制应该倡导的是“职业平等”的理念。但如按照参与学校层次划分,需要从中等职业教育开始培养的舞蹈、艺术之类的专业是低等的,尽管这些专业也是以获得精湛技术为目标,但因为属于中等职业教育层次,采用实现技术创新的培养模式是不可以的。民间学徒的相关职业,更是糟糕,因为他们很可能只有中等教育的学历,被认为他们的“操作技能都是简单的”。只有和学校发生关系的学徒培养,才是高级的,并且发生关系的学校级别越高,学徒培养也越高级。这不是自然秩序导致的不平等,而是人为设计不科学而导致的职业不平等。

四、总结

(一)现代学徒制在于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

  发展现代学徒制的根本在于满足企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假如没有企业需求,参加现代学徒制的学生毕业即失业,那么无论现代学徒制形式多么完美,内容多么丰富,评价多么科学,都毫无意义。所以构建现代学徒制的最根本的措施是尽可能地了解企业技能人才需求,并且仔细分析研究,并且加以整合,进行适当引导,将之转化为课程和教学目标,设置现代学徒制来加以培养。现代学徒制应该以需求为导向,而不应该是在没有现实需求基础上遍地开花。

(二)现代学徒制要以校企合作为基础

  现代学徒制中的校企合作有两层含义:一是校企合作以企业的需求为目标;二是要利用企业在学徒培养中的优势,如设备的更新、场景的真实、企业文化的熏陶等。“在没有在工作岗位上培训传统的国家,应用双元制职业培训体系的一个重大障碍是企业组织缺乏培训的意愿……特别是在培训阶段,企业还要每月支付给学徒工资,更加会激起强烈的反对。”要培养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积极性,可以通过法律、税收政策等杠杆,尽量使进行学徒培养的企业有利可图。相应的政策措施,一定要做到公正公平,透明合理,权责明确,使企业有利可图。

(三)现代学徒制要生根于文化传统

  任何一个国家的职业教育,肯定是受其传统文化影响和作用的。“再仔细审视一下德国的双元制,就会发现德国双元制不只是简单地融合学校教育和企业培训。这是一个包含了许多不同行动者、责任、利益和行动逻辑制度结构。这个制度结构是复杂的,是在历史中形成的。而且双元制的成功得益于德国社会高度重视企业岗位培训,同时企业也有支持职业培训的意愿。这是双元制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完全将双元制照搬到其他国家,是不可能的。”一方面,我们要认识到德国双元制的利弊,要权衡利弊,而且还要认识到我国的职业教育传统中,对发展现代学徒制的有利因素,如企业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家长对基础教育的重视,职业教育中对实践教学的强调,师范教育和医学教育有良好的实习传统,等等,这些资源要加以很好地总结和利用。

(四)现代学徒制分层要合理科学

  现代学徒制分层是要根据具体专业的特点,岗位的性质和难易程度进行划分。学校培养序列可以作为重要的参照,但绝对不能生搬硬套,机械组合。从职业教育的视角看,各行各业应该都是平等的。学术类学校是为学术职业服务的,本质上和职业教育为学生其他职业服务没有差别。我们用学校序列标准,将不应该有差别的学徒培训,划分出若干等级,这是不妥当的。从学徒的字面意思来分析,学徒只是职业的起点,是新手,对学徒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能“知道为什么,动手会操作”。对于绝大多数职业而言,要成为专家能手,要获得精湛技术,要实现技术创新,成为高技能人才,更多的是依靠个人完成学徒培训之后,不断探索、努力学习的结果。

  张瑶祥,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所长、研究员,浙江杭州 310018;何杨勇,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教所副所长、教授,浙江杭州 310018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18年第7期第100-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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